1857 期 / 第4版:4
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3〕13 号)和《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3〕1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对长子县交通运输局、长子县水利局、长子县丹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3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重点包括各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等。
      二、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8322364
  联 系 人:李艳芳
    长子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