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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正式成立
      本报讯  1月14日,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县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志宏出席会议,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参加。
      会议宣读了《长子县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长子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的批复》,介绍了调解研究会筹备情况。举手表决并通过《长子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章程》《长子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理事选举办法》《长子县法学会调解研究会常务理事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第一届调解研究会领导班子。
      会长何海清以“感谢 情怀”为主题作了表态发言。县法院副院长、法学会副会长韩宏伟,慈林镇党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张志军从枫桥经验发展、诉调工作机制建设、社会矛盾现状分析及治理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学术交流。
      王志宏指出,调解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成立调解研究会对于推动调解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将调解制度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阐释好、宣扬好、落实好。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密切联系基层社会治理,紧贴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实际,围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同推动法学会建设和调解工作的转型升级。三要加强调解研究会组织平台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创新思路,搭建平台,进一步激发研究会的组织动力和内生活力,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调解法治化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构建法治长子、平安长子做出积极贡献。
                                                                    张晓君   苗慧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