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月5日至3月25日期间,省专项行动第四督查组持续对长治市进行督查。督查重点是长治市及所辖各县(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督查组主要受理上述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线索,以及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涉及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线索、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及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举报。其他不属于督查工作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有关部门举报。
省第四督查组联系方式:
手机:18734106851(受理时间8:00—22:00)
电子邮箱:18734106851@139.com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查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省第四督查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