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4日15时47分许,鲍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鲍某腿部骨折送往县医院抢救治疗,但高额的救治费用让鲍某一家犯了愁。
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长子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人员进行抢救费用垫付。
县医院按照“警医联动”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建立并畅通“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收费”原则,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快速及时、专业有效的救治。经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理审核,于1月21日为鲍某垫付抢救费用9742元,大大减轻了鲍某的经济压力。牛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