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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局督查“场所码”验码情况
     本报讯  为有效发挥“场所码”追踪溯源功能,12月3日,县市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内部分集贸市场、饭店等经营场所“场所码”扫码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要求在入口处张贴“场所码”,群众进入经营场所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经营者是否查验“场所码”、行程卡等。同时,积极宣传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各经营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格执行进店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测量体温、登记个人信息等规定,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防线。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