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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慈林镇一村民因焚烧秸秆被处罚
     本报讯  1月31日,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慈林镇西范村一处田地着火。经过森林消防和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火势及时得到控制。民警根据线索,立即开展调查,系西范村民杜某东在自家地块焚烧秸秆引发。目前,杜某东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依法审讯,杜某东对自己焚烧秸秆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以此为戒,绝不再犯,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县公安局民警张梓豪提示,“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当前正值森林火灾高风险时段,随意焚烧秸秆对森林消防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如若发现有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随意野外用火等情况,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曹杨 马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