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街指挥部庆丰片区庆新嘉苑(住宅)现已具备还迁安置条件,为切实保障还迁户利益,确保还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慈林街指挥部还迁安置工作的请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还迁时间
慈林街指挥部庆丰片区庆新嘉苑(住宅)还迁安置将在近期进行,具体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办公地点
丹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三、说明与要求
1.此次为住宅还迁,商铺还迁另行通知。
2.还迁安置范围:慈林街庆丰段区块、庆丰城中村改造片区商住一体拆迁区块、庆丰城中村改造片区住宅拆迁区块的拆迁户。
3.还迁户需按指挥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对还迁信息、熟悉还迁流程、了解还迁办法,积极主动配合还迁安置工作。
4.指挥部将提前三天通知还迁户选房,请还迁户做好充分选房准备。
5.选房当日,还迁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到还迁安置办公地点进行选房,无身份证的,应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还迁户本人不能到场选房,需要委托亲属的,应提前到还迁安置办公地点办理委托书,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还迁户应按指挥部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选房。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当日延误没有选房的,将顺延至次日进行选房,次日仍延误的依次顺延。在选房截止日后仍不选房的,指挥部从其应选房之日算起,足额发给十天办理手续时限和三个月装修时限的过渡费后,停发各项费用,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还迁户本人承担。
7.相关事宜由慈林街指挥部解释。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