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认真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推动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生产方式,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在2021年—2022年从玉米耕、种、防、收整个生产过程,在全县挑选乡镇作业,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完成耕地、镟地、播种、病虫害防治、机收、秸秆还田等六个作业环节,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者几个环节的任务,促进我县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有机发展。今年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91万元,需完成托管1.18万亩。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小农户。
二是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三是坚持服务本区域主要农作物。
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部门,由县农经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服务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批复实施主体项目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聘请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及项目各个环节的验收。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做好具体指导、支持、协调工作,保障托管项目的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方案的,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和备案程序进行报批。
(三)强化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长子县农经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