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8 期 / 第3版:3
长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惠企政策清单
     一、政策名称:山西省技术改造提质激励方案
  1.推动10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大做强,对“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2.鼓励“链主”企业以商招商,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本地配套率,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央企军工集团驻晋企业事业单位较上一年度新增省内上下游民口、民营单位配套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推动高成长性企业增量提质,梯度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0万元。
  4.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奖励50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予以与国家补助资金等额奖励。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获批奖励500万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单品种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5.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信息化及人工智能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予以奖励,奖励比例不高于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全面贯彻“双碳”战略、能耗“双控”、 遏制“两高”项目要求,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施清洁化生产、水资源利用高效化、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对绿色制造推广重点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支持。
  7.对全省申报年度研发投入增速15%以上,研发投入费用3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费用占同期销售总额3%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予以奖励。其中:增速达到25%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增速达到20%以上、不足25%的奖励150万元,增速达到15%以上、不足20%的奖励100万元。
  8.申报年度通过税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 政策名称: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1.加大产业链“链主”企业奖补,围绕省级技术改造、数字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安排专项资金,对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进档奖励。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按照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安排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5%支持。
  3.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保险补偿制度对我省项目的支持。落实好省技改资金对我省获批项目给予补助资金1:1奖励政策。抓紧出台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政策,省财政予以保费补偿。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