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长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文宏为长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培忠为长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何江文为长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齐斌为长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左雅萍为长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丽华为长子县人民法院石哲人民法庭庭长;
刘春霞为长子县人民法院鲍店人民法庭庭长;
赵伟为长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温路路为长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富斌为长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柴闽江的长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文宏的长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何江文的长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李松林的长子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平志刚的长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培忠的长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吴丽华的长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郭素玲的长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齐斌的长子县人民法院石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左雅萍的长子县人民法院鲍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秦东升的长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春霞的长子县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