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帅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县长胡红星,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及县文旅、文物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鲍店镇王史村仙师寺,慈林镇南张店村九连环大院、南张村万象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活化利用、文物人才队伍培育培养等情况,并就推动“一法一办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我县历史文物蕴藏的文化内涵,依法开展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要引导广大群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长子示范区贡献力量。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