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4 期 / 第8版:8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查处任某等三人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2021年5月,长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长子县公安局110电话转办线索,称群众举报有人在长子县南漳镇漳河神村北河道非法电鱼。长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对南漳镇漳河神村北河道进行执法检查,当场发现非法捕捞人员任某等三人,电鱼设备一套,非法捕捞物(草鱼、鲤鱼)10余千克。
      经立案查明,任某等三人系第一次在长子县南漳镇漳河神村非法电力捕鱼,经当地群众劝阻后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捕捞物、非法电鱼的渔具,并对任某等三人分别处罚款1000元、200元、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