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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治市漳河流 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8月23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庆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浊漳南源房头村、石哲镇东村、陶清河治理项目、尾水人工湿地、鲍家河水库、岚源集中供水站,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宣传普及、制度执行、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王华庆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结合长子实际,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好《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加强浊漳河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漳河流域规划、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活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强化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漳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长子的蓝天碧水。  林陆 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