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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 以此为戒
    本报讯  当前,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1月14日下午,慈林镇横岭庄村民张某在地里焚烧秸秆时引发山火,镇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立即组织灭火人员到达现场,及时处置了这起火情。
      随后,县公安局慈林镇派出所立即对这起火情进行调查,经查,着火原因是由慈林镇横岭庄村民张某在该家地里焚烧秸秆时引发了山火,1月15日,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对此,张某表示了深深的忏悔,并说:“我去地里搂秸秆,搂好秸秆以后计划一烧了之,不想刮了一阵大风,把其他秸秆也引着了,烧的面积越来越大,幸亏大家及时发现把火扑灭了,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希望大家以此为戒,不要再犯一样的错误。”
       这次火情给全县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一个高风险时期,形势十分严峻。但个别人置政府部门禁烧秸杆通告于不顾,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不仅让自己失去了自由,造成不良影响,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引发火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焚烧秸杆,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宋云  平静   胡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