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和“元宵节”将至,为减少森林火险隐患,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森防指决定在我县有林乡镇(管理中心)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禁烧区域
石哲镇、慈林镇、色头镇、大堡头镇、南陈乡、碾张乡、常张乡、横水林区管理中心、王峪景区管理中心等九个有林乡镇(管理中心)全域范围。
二、禁放禁烧要求
1.严禁私自买卖、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点蜡烛和燃放孔明灯等;
3.严禁在祭拜庙宇和古树时燃点蜡烛和点火烧香;
4.各村要制定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香烧纸的村民公约,并负责组织实施;
5.广大村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责任追究
因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香烧纸造成森林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