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 期 / 第3版:3
申建民:社区矫正工作的贴心人
      1997年从事司法工作至今,默默坚守基层司法工作20余年,情系司法,心系百姓,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践行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的光荣承诺。他就是长子县司法局丹朱司法所所长申建民。
      “今天你来司法所报道,这就是开始你的缓刑6个月的监管,按照社区矫正法,第一你不能离开长子县……”走进长子县司法局丹朱司法所,申建民正在对新来报道的社区服刑人员告知服刑期间应尽的义务。
      1997年,34岁的申建民被组织任命进入到草坊司法所,成为了一名司法助理员,2007年成为丹朱镇司法所所长,2010年正式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严肃的执法工作,与建设平安长子息息相关,做好监督管理是基础。社区矫正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虽然不用在监狱服刑,但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非监禁性的矫正处罚。丹朱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成分相对复杂,面对这个特殊群体,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社区矫正,采取分类管理,因人施矫等有效办法,让每个社区矫正对象人员辨别善恶,改过自新,摆脱内心阴影,顺利回归社会。
      说起申建民,丹朱镇党委副书记柴鹏松对记者这样说:“申建民同志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作风务实,政治素质好,个人业务能力强,近年来,在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中,丹朱镇没有出现一例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虚管现象。”
      社区服刑人员胡某说:“申所长常常教导我们好好做人,我以后不管做什么都要把法律放在第一位。”
      申建民对社区矫正对象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有错不怕,改了就好,要做一个对个人、家庭、国家有责任心的人。”来勉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新做人。针对一些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教育监管的,申建民始终坚持严明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法论理,以情感化,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认识问题。
      在社区服刑的王某通过在司法所矫正学习,对原来不了解的法律知识都有了一些认识,他说之前因为自己不懂得法律,犯了罪,现在有了一些法律知识,对法律这方面越来越敬畏。
      教育帮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社区矫正主要在矫,需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只要用了心,下了工,多措并用,总会感化他们。申建民寓教于帮,真情帮扶,寓教于情,用心感化,真正把工作做到他们的心里,让他们感党恩,爱祖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虚心接受社区矫正,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申建民表示,在以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会继续履行好一名老共产党员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坚守初心,把社区矫正工作干的更好,把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好,让他们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泽峰  陈尧  郭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