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 期 / 第4版:4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发生重大灾害及瓦斯、透水、火灾、煤尘爆炸、冒顶片帮、大型机电设备事故、大面积停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与上级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二、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应急体系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即《山西省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总体指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针对公司某种特有或具体的的事故、事件或出现其它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主要由《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大型机电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通风机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辅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共计12个专项应急预案组成。
      三为现场处置方案,体现“应急处置”的核心,指导事故处置现场设备配置、装置设置及岗位人员的应急操作。(详见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应急预案体系图: 











      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与外部衔接的预案有《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长子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矿山救护队事故处理预案》、我公司与长治市矿山救护大队签定有《煤矿应急救援协议书》。
      三、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应急预案基本要求第三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去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