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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不得
     本报讯  连日来,尽管政府部门三令五申,在规定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落叶,但是仍有一些人为图一时便利“顶风作案”,使秸秆焚烧现象屡有发生。2月24日,石哲镇庄乐村村民任某焚烧秸秆,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4日,石哲镇庄乐村村民任某,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被正在巡查的石哲镇政府护林防火队逮了一个正着,并向石哲镇派出所报警,石哲镇派出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5日行政拘留。任某后悔莫及,并表示,自己焚烧秸秆,这个行为不对,希望老百姓不要像我学习,以后坚决不烧秸秆了。
      石哲镇派出所负责人赵育刚说:“当前我县已进入护林防火特险区,在此敬告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政府相关规定,将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一经发现,绝不姑息,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护林防火工作之中。”  宋云  郭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