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链传播,辽宁、广西、江苏、广东、内蒙古等省份先后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是临近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2月20日我省晋中市太谷区在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返谷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5人核酸结果呈阳性。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学人流高峰期,为严防疫情输入,根据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第4号),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返)县人员管理
密切关注每日国内疫情动态,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尤其是有香港、广西百色、江苏苏州、辽宁葫芦岛、黑龙江黑河、广东深圳、云南红河、文山、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满洲里旅居史以及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入(返)县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如实登记。
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以及疫情发生地县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返)县人员,于48小时内再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所有省外入(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
二、严格交通场站、交通卡口排查管控
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要逐人逐车进行测温、验码、查行程,对省外人员要查验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行程码带“*”的以及晋中市太谷区入(返)县人员,对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进行甄别,核实其旅居史信息并由本人签署真实性承诺后,推送至属地疫情防控办按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严格人员出省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离市、不出省,尤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轨迹关联地。如确需跨省出行,返县后应于48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提供场地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办批准。
五、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除棋牌室暂停开放外,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一经发现上述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停业整顿。
六、严格诊所、药店疫情防控
全县诊所、药店对“一退两抗”药品进行登记销售时,必须对购药人进行测温、验码,核对身份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方可予以登记销售。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如遇此类患者,要按规范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属地疫情防控办。
七、严格“个人家庭”防控责任落实
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手段,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均要主动、及早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剂。
八、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是广大居民应尽的义务。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即日起,凡发现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未向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的,可向县、乡疫情防控办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对首位举报人实施奖励。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