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30日)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1〕27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1〕8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对长子县环境保护局、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长子县医疗保障局、长子县给排水中心、长子县大堡头镇卫生院5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被检查单位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重点包括各单位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和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等。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8322364
联 系 人: 李艳芳
长子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